1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区强化联合信用惩戒,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我区已累计公开28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资质认定等方面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人人喊打”的局面。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有履行能力但是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持续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完善网络查控系统,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高级法院及时制定《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细则》,定期通过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金融、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住建、商务等部门进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推送,实现了与各联动部门信用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反馈。同时,严格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信用信息修复等工作。截至2023年底,已累计撤销、删除了11万余名履行完毕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有效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确保了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建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以自治区高级法院“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补充,纵横覆盖全国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总对总”实现了全国绝大部分商业银行的网络查询、冻结、扣划功能;“点对点”实现了宁夏辖区全部商业银行(包括村镇银行)的存款及金融理财产品的查询、冻结和扣划功能。此外,还实现了人民银行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信息、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支付账户信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登记信息、公安部的车辆信息、国家身份证查询中心的个人身份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全国不动产的登记信息的查询功能,以及证券、股票、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持有信息的查询和冻结功能。网络查控足不出户,在解决“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极大提高了查控效率,大幅提升了执行案件办理质量。
“下一步,自治区高级法院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努力扩大联合信用惩戒的部门和范围,不断创新联合信用惩戒途径,对联合信用惩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使列入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切实受到社会各个行业的制约和限制。同时将联合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大力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宣传,扩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传播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和典型案例,努力营造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促进建设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艳表示。(宁夏日报记者 杨晓秋)